2025年04月09日
为深刻贯彻落实《浙江省“415X”先进造作业集群建设行动规划(2023—2027年)》,高水平建设“415X”先进造作业集群,推动荆门市五大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浙江省及荆门市共同组建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以下简称“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基金以“浙江绿色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合资企业(有限合资)”为运作主体。为打造科技创新生态,拓展投资生态圈,吸引全国优良机构积极参加本基金参投子基金的投资治理,现公开征集基金治理机构,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基金简介
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注册职位于荆门市,注册规模70.06亿元,由浙江省产业基金、荆门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滨江高新金投共同出资,由荆门产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荆门国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舜投资”)担任基金治理人,重点投向关键资料及零部件、整车造作、汽车后市场等高低游产业链环节,以及与新资料、新能源、集成电路、人为智能、智能网联等方向的交叉领域。
报名要求
注册本钱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治理人,准则上注册本钱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治理资质
1.拥有优良投资能力和投资业绩的投资机构、产业龙头及其所属或关联机构、大型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
2.占有健全的投资治理微风险节造机造,规范的基金或项目遴选机造,专业高效的投资决策机造;
3.拥有优良资信情况和财政情况,且最近5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重大处罚的不良纪录。
团队建设
1.在基金存续期内,须建设专属且不变的治理团队,占有不少于10名专业投资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的股权投资经验;
2.基金和谈签署后的6个月内,基金治理人应建设不少于6名专职人员服务本基金,并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治理人提供名单。
汗青投资业绩
基金治理人在股权投资领域,有2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退出案例,单个已退出项目年均匀收益率不低于20%(含);
或基金治理人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其有关交叉领域已投未退出项目中,依照最新融资价值(未上市)或者最新市值(已上市)测算,年均匀收益率(单利)20%(含)以上的股权投资案例不少于3个(含)。
募资要求
1.有较强的资金召募能力。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推广投资决策前,拟投基金规模及有关出资方均应确认结束;
2.子基金治理机构或执行事务合资人认缴金额不低于基金指标规模的1%;
3.基金治理人应在通知当选确认后,准则上12个月内实现子基金设立工作与首投;
4.基金总认缴出资额(违约合资人认缴出资部门之表)的70%投资实现前,准则上该基金的治理机构及其关联方在一样行业领域新召募的基金不得进行投资。
优先情景
1.新能源汽车产业龙头企业、占有深厚新能源汽车产业布景的子基金治理机构或其关联方提议设立的子基金,或该子基金召募到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本钱出资(以出资人承诺函为准)不低于拟设立子基金指标总规模的20%;
2.具备助力浙江省及荆门市产业造就、强链补链能力及占有招引重大产业项目有关资源的机构,可赐与优先选择和重点支持;
3.子基金注册于浙江省荆门市;
4.主题团队拥有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关的基金治理经验。
出资要求
1.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对子基金的认缴总额不超过该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金额的30%,且认缴额度不超过6亿元;
2.各子基金投资于浙江省内的投资金额不低于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对子基金实缴金额的1倍,其中投资于荆门市的投资金额不低于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中荆门市出资平台对子基金实缴金额的1.5倍,且各子基金在浙江省内非荆门地域的投资金额不低于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对该子基金实缴出资规模的20%;
3.子基金投向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涵盖关键资料及零部件、整车造作、汽车后市场、汽车智能化等高低游产业链环节,以及与新资料、新能源、集成电路、人为智能、智能网联等方向的交叉领域;
4.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所投子基金注册在浙江省内;
5.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收取的基金治理费〔含合资事务报答及其他类似用度(如有)〕计提不超过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对该子基金实缴出资额的2%/年;
6.子基金设置的门槛收益率不得低于8%/年(单利);
7.子基金的存续期应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存续期内,准则上存续期限不超过8年;
8.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不以受让份额方式参加投资子基金;
9.子基金不得发展循环投资;
10.子基金不得再投资子基金;
11.子基金准则上不再投资投资性企业,除非仅作为代替投资工具。
报名方式
1.申报主体依照本布告所附申请资料体式和要求提供书面申报资料,依照有关要求将电子版资料(盖章扫描件及可编纂的电子版本)提交至邮箱:hzctjt@hzzbco.com。本次征集受理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征集随申随评,视申报情况可提前实现征集受理,建议有意向者尽早申报;
2.资料审查通过后,提交纸质版资料一式五份(A4纸张尺度打印装订,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纸质资料列清目录、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邮寄至:荆门市上城区庆春东路68号国有本钱投资大厦8楼。国舜投资联系方式:0571-81382652。
3. 本征集布告仅是一种要约约请行为,并不组成司法上的要约。经本次征集入选的机构仍需切合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的有关投资决策流程,不代表最终投资了局。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布告。为免疑义,后续如申报资料内容及要求、申报方式(寄送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等信息因业务现实发展的客观情况发生改观的,国舜投资将实时更新颁布。
附件:
1.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合作申报资料清单
2.拟参股子基金申报资料表